◆許振芹 秦冰 繆鋒
環保工程施工監理在監督與建設項目配套的環保工程施工情況、確保"三同時"順利實現方面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。但目前我國在環保工程施工監理方面仍存在很多問題,急需引起關注并加以解決。
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:
項目在建設過程中施工監理缺失。目前大多數建設項目在建設施工期對環保不重視甚至缺失,因為噪聲、揚塵、固體廢物等引起了不少糾紛。許多建設項目在施工期發生了實質性的生態環境影響,甚至對周圍生態造成了不可修復的破壞。在治污設施建設過程中,由于環保工程監管不到位,部分治污設施不按環評要求建設,工程完成后驗收把關不嚴,導致污染治理設施建設質量差。
環保工程施工監理缺少行政監管。環保工程施工監理目前尚無明確的法律規定,主要依據環境影響報告書執行,對報告書批準要求進行環境管理的項目實施監理。對建設項目取得環評批復后到企業建成、開始試運行前的施工期環境問題往往較少關注,給以后的環境監管帶來了很大困難。
缺乏必要的環保工程施工監理人員。目前環境監理多是工程監理的一部分。監理由第三方承擔,受業主委托,依據合同和批準的環境影響報告書,對工程建設承包方的環保工作進行監督、管理和監察。施工監理人員經過環保監理業務培訓,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對環境污染可以做到有效控制。但大多數規模較小的建設項目,工程監理人員缺少環保培訓,對于環評中相關要求和內容不甚了解,項目施工和建設達不到環評要求。
為此筆者建議:
,進一步完善環境監理法律法規體系建設,切實做到有法可依。要加強環保工程建設監理,必須制訂、頒布環保工程建設監理法規,明確環境監理的職責、內容、范圍、方式、時間等。做到有法可依,形成業主、監理、承包方相互制約、相互協作、相互促進的運行機制。
第二,強化環境監理項目的監督管理。環保行政主管部門要對轄區內環境監理項目提前介入,指定專人負責環境監理工作,加強對項目施工期環境監理活動的監督管理。特別是對建設地下排污管道等隱蔽工程的項目,在施工期間監理中,定期到現場進行監督檢查,并記錄在案。
第三,建立對環境監理人員的培訓機制,引入職業資格制度。盡快建立相應的環境監理人員系統培訓機制,引入職業資格制度,確保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環境保護設施的正常建設。 |